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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ankieok 發表於 2016-3-16 09:52 PM

RPG製作大師版版規(2017/12/30 23:56版本)

本帖最後由 frankieok 於 2018-10-6 06:07 PM 編輯



大家好,鄙人是負責RPG製作大師版的版主番茄。
請各位會員記得在逛本版前細閱,在本版發文視同已閱此版規。
此外,本版視乎情況會有修改版規的情況,請各位注意!

A部分:發文



1. 本版的主題分類有公告、RM資訊、心得分享、聊天、討論、教學、製作問題及資源分享。請按照以下規定選擇主題類別:
公告:只允許版主使用。
RM資訊:RM的相關資訊,例如官方資訊、最新消息(如轉載新聞或有關資訊文章)等。
心得分享:遊戲感想、劇情分析、技巧分析、遊戲攻略、遊戲構思等。
聊天:任何「RM遊戲意見交流(例如投票帖及統計性之主題)」及「不屬於其他分類」的主題。
討論:任何含有「討論RM遊戲相關問題」性質的主題。
教學:RM遊戲製作或語言研究之教學。
製作問題:不同RM版本的遊戲製作或語言研究之疑問。
資源分享:發表系統文、自製素材、任何測試/正式版的RM遊戲之主題連結等。

2. 發文主題請使用繁體中文(遊戲名稱包含其他語言時除外)及包括遊戲名稱(如有)。
3. 主題內文字數下限為25字、貼圖上限為6張;如希望增加貼圖上限,請到聊天室申請。
4. 回覆之內文字數下限為10字、貼圖上限為3張。

B部分:懲處

1. 請遵守「伊莉總版規」。
2. 字數計算方式:    以下情況作一個字計算:    每個中文字、每個英文單詞、每組數字    以下情況作零個字計算:    超連結文字、表情符號、標點符號    字數不足者一律扣5分及屏蔽處理。
3. 內文內容請使用繁體書面語。使用其他語言者,如注音文、火星文、廣東話等,一律扣10分及屏蔽處理。備註:假如是必須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的情況,例如遊戲含其他語言或引用程式代碼等,則視為特殊情況,然而內文之其他部分仍須遵守此規則。
4. 請注意正確選擇主題類別發文,初犯者僅作出提醒而不予懲處,重犯者每次扣3分+警告。
5. 轉載/引用文章時,請標示原文出處及請勿直接貼上超連結。違反者一律扣5分+警告+刪帖處理。
6. 內文禁止出現猥褻或人身攻擊字眼,違反者直接單版禁訪。
7. 貼圖超出限制者,每張超出上限之貼圖作扣2分計算,並刪除多餘貼圖。
8. 因伊莉已有BT、GB等遊戲下載區之關係,遊戲載點/連結之發文一律僅能貼伊莉下載區的主題連結(注意是主題連結而非載點連結),禁止直接貼上載點。違反者扣10分+警告+刪帖處理。若希望在此版發表遊戲分享,請先到遊戲下載區發表。備註:此規則僅限於遊戲本體(主程式)的部分,至於分享遊戲補丁、更新檔、DLC、中文化、模組等資源則不在此限。
9. 請遵守「嚴禁未經作者允許轉貼遊戲」,違反者一律刪帖+警告處理。
10. 禁止筆戰文、引戰文、批評他人之文章,違反者一律扣10分+警告+刪帖處理。
11. 無意義回文(包括抄襲他人回覆)、純感謝文、純貼圖文、純表情文、純火星文、無字主題/回文、在多處發表相同回覆、一文多發或內文一串連結等皆視同惡意灌水,違反者一律扣30分+警告+刪帖處理。
12. 如欲發表含有18禁圖片的主題或回覆,上傳之前請將圖片裡面的重要部位進行塗色或馬賽克處理,違反者扣5分+刪帖處理。
13. 分享或轉載遊戲補丁、更新檔、DLC、中文化、模組等資源請注意檔案的安全性,如有出現假檔或者內藏惡意程式之類的情形均扣5分+刪帖處理。
14. 禁止要求遊戲載點等軟件下載的字眼,違反者扣5分+警告+刪帖處理。
15. 若有發現違規文章並未處分,可至聊天室檢舉。
16. 假如在處分後七天內發現自己之發文有違反版規之情況,可發送消息通知鄙人或到版務室發文要求覆核,本人會視情況酌情處理(減輕/取消處分)。除非處分有誤,處分七天後之投訴鄙人一概不予受理。

C部分:獎勵

因為此版為新設立之版塊,為鼓勵版友在此版發文,鄙人會推行以下之獎勵制度:
1. 首一百帖符合版規之主題發表均加6分,並按內容充實程度作額外加分(最高可加至30分)。
2. 所有符合版規之遊戲心得分享均加8分、自製素材分享加12分、自製遊戲分享加16分,並按內容充實程度作額外加分(最高可加至30分)。
3. 內容充實/實用之主題會按鄙人自由心證再加分。
4. 符合版規之主題達到100或以上回覆數會設置精華1並額外加10分。    符合版規之主題達到250或以上回覆數會設置精華2並額外加20分。    符合版規之主題達到500或以上回覆數會設置精華3並額外加30分。    (備註:不包括統計性之主題或投票帖)

以上版規由鄙人番茄於2017年12月30日23:56作出修訂。


修訂內容(2017/9/7 05:29):

[*]發文部分之分類說明(在版規修訂時間之前的主題會由鄙人調整分類)

[*]懲處部分編整(內容基本不變)

修訂內容(2017/11/28 21:54):

[*]懲處調整:除屏蔽外,所有修訂之懲處對修訂前的違規主題/回覆均無朔及力

修訂內容(2017/12/30 23:56):


[*]懲處調整:取消第九項之「不得開重複性質討論帖」及將第十六項之期限放寬至七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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