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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Or4 發表於 2009-9-2 05:07 PM

【短篇小說】【看見】【完】

本帖最後由 STOr4 於 2009-9-2 05:09 PM 編輯

<女孩日記>

詹雨潔,今年25歲,外號”小雨”。

記得那一天起,很奇怪的是,我家正對西邊的窗口,再也看不見夕陽了,不知道是雲層變厚了,還是建築物還是角度。

2004年的夏天,我遇見了他,事實上也不算是遇見,我們本來就認識了很久,只是有種感覺,期待再見到他的感覺愈來愈真實。認識了有三年,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認識的,他人很好,喜歡搞笑和耍白癡,只是有的時候臭屁了點。我們一開始是上班的夥伴,一般的朋友,大家下班時偶爾喜歡去聚一聚,喝一杯。當然不是酒囉,是咖啡,我剛剛到這公司的時候很不習慣,很少有地方感情這麼好,大家都很熱絡。這是一家小小的基金會,主要是幫助盲人的,通常沒有什麼事情做,除非有大型的活動,而我做的事情是美宣,只有在活動前需要我,而活動當下有時候我都不需要出現,就是因為這一點,符合我愛睡覺的個性,我才答應要來這上班。後來想一想,也許是因為這個是慈善基金會之類的,所以大家感情才會這麼好吧!

我家住在淡水,淡水有小山,而我家就在山腳下但是又高了一點,這位置很好,出來走幾步就可以看到淡水河,如果當天有活動,我都會盡量給自己理由不參加,然後自己一個人睡到下午起來,去老街吃點東西,喝杯咖啡,然後慢慢等時間過去,去體會人群靜靜的走過,微風,和一點點的水聲,很小聲,不過我真的聽的到,就是喜歡這種感覺,然後在快要日落的時候回到自己的房間,打開那面西邊的窗戶,等,等那夕陽,就這樣過了一天。

我很喜歡我自己的生活,總是自己陶醉在這幸福的感覺中,開始在基金會工作後,生活也多了一點樂趣,他總是對著每一位同事搞笑,尋大家開心,現在閉上眼,回想起來,很感謝介紹我到這基金會工作的小雯,她是一個盲人。我們怎樣認識的倒有些忘記,好像參加一次跟教會有關的活動吧!高中畢業後我這腦袋一點長進都沒有,記憶力不好囉!她跟我一樣是一位可愛的女生,不過就是少了眼睛罷了,這一點我就很佩服她,她即使看不到,依然過的很快樂,她說是因為基督愛她什麼的,我是不排斥宗教啦!但是不是有這麼神,我就先保留。

2004年的夏天,她邀請我去參加她們教會的一場特別的音樂會,也許因為是好朋友,我就沒有拒絕,而且我還蠻喜歡音樂的。那天的活動,我的心又靜下來了,單純的感受著音樂,平常聽音樂的時候,總是想到輕輕溫暖的陽光,慢慢的如羽毛般落在臉上,但是今天感覺不一樣,我又不禁意的想起了他,自己都覺得自己傻,也許心並沒有靜下來吧!音樂會結束後,教會外面準備了茶點,當然還是有咖啡,我和小雯就座在椅子上,一邊享用那教會的咖啡,一邊聊著我工作的事情。但,令我驚訝的事情發生了,他竟然也在這間教會,我開始分心了,是在聊天,卻漸漸忘記了回答,咖啡的味道也漸漸淡了,我問自己,我是靜下來了嗎?我的視線中只剩下他和別人聊天的身影,雙手縮著握著那杯咖啡,忘記了溫暖的感覺是從哪的了。啊啊!被看到了!走過來了,故意兩腳並緊一點,怎麼會?

「這不是小雨嗎?今天是誰邀你來的啊?難得喔!」他說。
「阿,是我朋友邀的啦!」一邊說,一隻手偷偷拉了小雯兩下。
「是阿勝啊!對厚,你們兩在同一家公司上班,我都沒想到。」我朋友說。
「那,下次要來喔!」

他抸了一隻眼,微笑了一下,然後就離開了,去招呼他邀請來的那些朋友,而我就停了一下,靜靜的看著他的動作,但是大腦中卻是沒有思考的,說也奇怪,從那天之後,每個星期天我都陪小雯去教會,也許是因為那天的音樂感動了我,但或許是…他,傻孩子,自己又開始幻想了起來,反正自己明白不是因為對基督啥有興趣就是了,但是教會給我的感覺和映像還不錯,也許是因為裡面的人吧!有著跟基金會一樣的人吧!

因為慢慢在公司的工作步入軌道,跟大家也更熟了,當然跟他也是,也許是因為見面變頻繁的關係,好像在公司的時候有被特別照顧到,也因此辦活動的時候,我不再借口不去,我慢慢的開始跟大家一起行動,而我那悠閒的生活,放手一揮,留給星期六吧!也許失去了星期天,活動的時候也要到,不過我的夕陽一樣可以看的到,只要是夏天,一樣可以看到那慢慢落下的夕陽,晚霞對我微笑,就這樣,我的2004年的夏天。

2005年夏天到了,經過一年的生活,也慢慢習慣了,我的夕陽又慢慢可以看到,只要一看到他,我的心情就變好了,阿!不是說阿勝!是說我的夕陽。

今年暑假開始我們辦一個新的大活動,叫做"走在陽光的頂端",事實上也只是讓盲人大家出來到一片很大的空地走走,互相認識,然後我們帶一些小活動之類的,從早上到晚上,為期三天的活動,這次我和阿勝被公司安排一起設計小活動帶盲人玩,這是我第一次要設計這麼多盲人的活動,事實上之前雖然有跟著大家一起幫忙,不過我還是很懶,找一些比較輕鬆的事情做,但是這一次阿勝問我要不要試試看,我就答應了,就是因為這一次,他那認真的態度,和那對待別人那種熱心和愛心,也許就這樣,我重新認識了他,活動結束的隔天是星期天,一樣到了教會,那天我就注意了阿勝今天的穿著,感覺他,今天還蠻好看,禮拜結束後,我拉著小雯陪著我走到阿勝面前,我也不知道我哪裡來的想法和勇氣,就對他說:「你今天這樣穿還蠻好看的!」然後,我就跑掉了,害羞吧!

星期一到了,上班的時候我總是多注意了一點他的動作,他對我的態度好像沒有改變,也許是因為認識太久了,還是他原本就對我…,不知道啦!也許我也漸漸的對他有些好感,下班回到家,一樣,回到我那小小的房間,打開那期待的窗戶,一打開,就是夕陽,美麗的夕陽,今天一樣等著我,不過今天不一樣,心情特別好,腳鴨子也跟著心情搖了起來,短短的夕陽,好像過了好久好久,就這樣,今天又過去了。記得一天的下班時候,他突然的走到了我的面前,問我說:「這星期六下午有沒有空,我家的書很多,看你有沒有興趣,要不要來?」那時我只記得我睜大了眼睛,然後看的他的雙眼,連我自己都忘了過了多久,突然他又說:「對了,我還邀了小美和阿華他們。」他們也是教會的朋友,然後,我就這樣答應了,後來的事情有點忘掉,現在只記得,那星期六去了他家,我都自己窩在一個角落看書,還有他偶爾會來跟我說幾句話,還有就是…我借了一堆書回家看,應該是好看吧!

活動結束後到了八月,我們有著一個一星期的放假,畢竟短時間內也不會有大活動了,我就好好的放鬆自己,一樣,自己一個人睡到下午起來,去老街吃點東西,喝杯咖啡,但是這次不一樣,看著跟他借來的書,感覺時間好難等,卻也過的好快,也許是因為,我想著他吧!喝一口咖啡,微笑了一下,夕陽代替他陪著我過了這過好快但是好難敖的一星期,期待著星期天的來臨。到了教會,禮拜結束後,我去找到了他,跟他說掰掰,不過這次我伸出我的右手然後說:「握手」
他很納悶,但卻也伸出手來跟我握手說:「為什麼要跟我握手?」

「沒有阿!我就是喜歡握手,這樣比較有存在感。」不知道自己在講啥了。
「存在感?」阿勝問。
「就…,如果跟你握手,表示你這個人真實的存在,存在我這裡。」我指了一下心裡,然後發現我好像亂講太多了,然後說:「呵呵,我亂講的啦!」

就這樣,那一天過去了,好快啊!就到了黃昏,這次看夕陽,他似乎在鼓勵我,支持我,我也希望能夠天天看到他。

如果這世界上有上帝,那上帝還真愛開玩笑,那年的夏天結束,阿勝因為家裡的關係,搬到南部去了,書當然在他要離開的前一天拿去還他,想說跟他借太久不太好,記得離開的時候,他用力的跟我揮手掰掰,然後我也用力的回他,然後他就更用力的掰掰,就這樣來回了幾次,好像臉上的笑容蓋過了心中的感覺,後來偶爾會用網路連絡,但是感覺是那麼的遙遠,久了才發現,原來自己已經喜歡上他了,之後因為過了夏天,夕陽也就不見了,就開始問上帝,你是真的嗎?真的存在的嗎?複雜的心情很難去解釋,到了隔年的夏天,我一樣期待著夕陽從我的窗口出現,很奇怪的是,我家正對西邊的窗口,再也看不見夕陽了,不知道是雲層變厚了,還是建築物還是角度,就是看不見夕陽了,而我們之間的聯絡也變少了,只知道他在那一邊也過的很好。分開的那天之後,事實上我就比較積極去參加教會的活動,也許是希望一點安慰吧!

後來我開始試著用文字紀錄下我的心情,總希望能夠抒發一點感覺,現在的心情超級難形容的,不是說難過,也不是悲傷,但卻有點可惜的感覺,心情上好像是一樣可以很好,不過很久沒看到夕陽了,就有點糟,就是這樣吧!好像見到他的那種心情,某一天的下午,突然小雯打電話到我家,說她在淡水附近,想要來我家看看,我當然說好囉!準備了一些小點心,水果,當然不會少了咖啡,自己泡的,雖然沒有比星巴克好喝,不過應該不會輸太多吧!就這樣,兩個人聊了一下午,我也帶她去真理大學附近走走,邊走邊聊的感覺我還蠻喜歡的,就當我們走到一個下坡時,我看見了那又大又紅的夕陽出現在我眼前,我盡可能的去形容他好美好美,因為我太久沒看到他了,而小雯也說,真的啊!好美,好美啊!彷彿他也看到似的,這時我才想起來,原來今天淡水也有一場盲人的活動,只是我又翹掉了而已,看到許多的盲人朋友去用身體去感受那慢慢落下的夕陽,我也慢慢去用我的心情去體會,閉上我的雙眼,用身體去感受,正當這時候,突然聽到一個聲音說:「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。」對阿,我怎麼沒想到,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,就這樣,有著新的體會,結束了這一天。

之後,心情變好很多了,我跟他,依然保持著聯絡,現在好像有多一點發展囉!下次見到他一定還是要跟他用力的握手!最後有一點,讓我自己覺得不可思議的是,我竟然受洗了,也許我就這樣多相信了上帝一點點了吧!
「還不睡啊?」他在網路的另一端丟我了一下。
「呵呵!要了,你自己還不是那麼晚睡。」我回。
「剛剛在打明天要交的報告,現在打完了,要睡了,那…晚安囉!要早一點睡喔!」「恩嗯!」我後面加了一個笑臉,然後他就離線了。
現在已經是半夜兩點了,我用我習慣打流水帳的方式寫下我這幾年來的心情,然後關上電腦去睡覺了。







<男孩日記>

陳明勝,今年30,大家叫我小勝。

2007年,離突然的離開台北到台中,已經過了兩年多。藍藍的天混著白雲,這裡的太陽給人的感覺很溫暖,讓人想起當年公司巷口的那家咖啡,奶精在杯中慢慢的環繞,讓人有著幾分懷念。

小雨,你還好嗎?

外面下起雨來了。偶爾這裡會下起大雨,外面的樹勉強的抬起頭,一個人坐在最靠窗邊的位置,看著外面的行人。大部分都是面無表情的行走,少數的情侶偶爾在一把小傘下依偎對笑。新的環境新的工作還能適應,只是偶爾主管會歇斯底里的亂荒荒,弄得辦公室氣氛很緊繃,而我也不是真的想偷懶,只是不習慣太凝重的氣息,總要找個地方躲躲或者是逃避一下。每當這時候就會想起以前的往事。

以曾經恨過自己的過去,依稀記得國小的時候要求父母想往學畫方面發展,但是因著家境的關係,父親總是說當畫家會餓死。不是真的不能體會父親的想法,畢竟他是苦過來的人,只是常常因為這樣而吵架。也因為這樣,在學校常常用很誇張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壓力,總是瘋瘋癲癲,嘻皮笑臉,但誰又知道我臉下藏著多少的感慨。雖然說現在因為我認識的信仰讓我好多了,不過再次想起這些往事,總令人惆悵。

外面依然雨下著,到了公司樓下的咖啡廳點了一杯拿鐵。說真的,我沒有很喜歡咖啡,只是溫溫的一杯,會讓我有著淡淡的溫暖和哀傷。小小的咖啡廳,沒有一個認識,老闆也不會跟你裝熟,一切就這麼冷淡。

即使有朋友,到國中依然感覺總是一個人,那時候看上了班上成績優秀的女生,懷著年輕的熱誠開始追求,我每天開始唸書,藉機會問問她問題,也讓自己成績好些吸引她的注意。但不懂事的我,害怕著被別人知道我的喜歡,但又卻想讓對方知道我對他的感受,總是偷偷送點小東西,偷偷對她好,看到他就很開心,對他微笑。但是這似乎造成了她的困擾,開始逃避我。那年高中聯考,她上了北一女,而我因為著勞累過度病倒了,最後考上私立的高中,因此一直自責自己的無能,最後在那年的十二月告白失敗後宣告我的心死。一瞬間我失去了所有的生存目標,我有嘗試拿起筆畫下我的心情,但是荒廢三年的手已經抓不住感覺了,甚至別人在這三年的進步我一點都追不上。我開始哭泣。

因為大病過後,身體一直不好,加上心情的問題,精神總是無法集中。之後就過著一段很無目的的生活。那段時光,有重新喜歡過人,也有人喜歡過我,但是心中總是會莫名的產生恐懼,讓我害怕再有一段情感。也許我病了。

記得那年是1994,因著我父親的關係,我也去了教會,認識了一些朋友。不是真的相信,只是覺得那是個很好的逃避空間,離開令人有壓力的校園,離開大家的笑容,一直覺得大家只是在裝著在笑。教會這地方,認識個喜歡畫畫的朋友叫冠宇,他不是畫的很好,能說很有感覺,但是技法很差,總是抓不精準,但那時候的我也不好說什麼,畢竟程度也沒差多少。

1994的天空是灰色吧!記得那天沒有下雨,但是看不見陽光,我鼓起勇氣向以前喜歡的女生再次告白,送我親手畫的畫,懦弱的我不敢親自跟她說,只好請人代轉。我已經分不清楚對方之前對我的微笑是不是善意,我只想再次表達自己的心情,但,我又失敗了,畫收下了,她寫說:「謝謝你的好意!但我相信你會遇到比我更好的女孩。我以前也常常被人告白,但是之後我都跟那些人成為好朋友,所以我們應該也會成為好朋友吧!你的畫真的不錯,以後再遇到喜歡的人時候可以畫一幅畫送她,她應該會很感動。」

半小時過去了,我看著來往的車出神,忘記了手邊還有一杯拿鐵。很順手的拿起來喝了一口,不對味!竟然忘記加糖,咖啡都冷了。

1995的三月,我開口問了上帝,如果你是又真又活的神,為什麼這些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,我討厭我的家庭,我討厭我的學校,我討厭我自己的無能。我將我的心情隨筆畫在紙上,抓不住的憂鬱渲染了天空,想多滴下點雨滴卻又不知從何下筆。我煩!一口氣撕裂了畫紙放進了書包,也不想打開。那個禮拜照慣例我去了教會,這太大是我最後一次的逃避吧!接下來也許我會選擇永久的逃避。那天冠宇很開心跑來找我跟我說,他畫了一幅畫,只是沒有畫完,我打開了看,是草地,是光明的,所有的植物都很有生氣的站立,只是天空的部分留了白,因為他說不知怎麼下筆,怎麼想都不對。這時候我快速的跑去借了水彩,拿起我帶的畫筆,用快速的筆法畫上天空的色彩。

這是一幅雨天過後,天準備放晴的畫面。陽光雖然沒有完全的透出,但是陰約感受的到,而地面的樹木也許因為剛剛的大雨洗禮,顯得特別的亮麗,我好久沒有畫出這樣的畫面了。冠宇當時看到也嚇了一跳,他問我說怎麼會想到這樣畫,我沒說話,我打開了我的書包,拿出了被我撕裂的畫紙。

第一次,我就這麼遇見了上帝。

2001年當兵回來,到了基金會工作,那時候的我面對事物的心情不一樣了,總是能很樂觀的面對,因為我相信著我的信仰。那年10月,妳來了。

總是看每件事情都很有趣的妳吸引了我,偶爾看妳傻呼呼,偶而覺得妳在工作上精明的很。而我對妳的感覺很難說出口,說是友情,卻沒那麼多,又沒跟妳很熟;若說是愛情,也許是有,但不是主要,我覺得要說,應該是種自己以為的親情,總把妳當妹妹看待。妳喜歡一個人來往,卻又喜歡跟人互動,偶爾挑個地方讓自己安靜,偶爾跟朋友們一起去逛逛看電影,不自覺的欣賞了妳。

慢慢開始想約妳出去,但是忙碌的生活讓我很難找到時間,即使有,妳往往都安排了妳的行程,我猜妳是個不太喜歡被人打擾太多自己生活的人吧!有時候感覺妳對我友善,有時候妳卻又不太理會向妳友善的我。即使這樣,我依然喜歡著這樣的日子,如果我們不是情人而是兄妹,這一切都能說的過去,我是這麼想的。2005年我離開了台北,留下一絲絲對妳的記憶,妳的嘴唇,妳的笑容。

雨停了,我也回過了神來,路人看著天空露出了笑容,剛剛雨中的感受似乎就在陽光灑下的瞬間成為了過去。喝了一半的咖啡,忘記關機的筆記型電腦,還有…沒有點開的留言。

「是小雨!」
「這星期五有沒有空?我去找你,順便回去看看東海我的母校。」小雨。
「恩嗯!有,那你幾點到?要不要一起吃個午餐?」
期待著她的回應。
「好啊!我大概11點多會到。」

星期五,小雨來找我。我們一起吃了午餐,聊了許多基金會後來的事情,後來我就去上班,她回她的母校,我以為就這樣結束了,不過在4點多的時候突然她又打來,我就翹班一下去樓下找她,我們又聊了半小時多,那天的她的笑容真甜。

到現在依稀記得她的當天說的一段話:「原本我要去念技術學院的,後來術科沒有考過,但這樣也好,不然我也不會認識小雯,也不會認識你。」

晚上九點四十三分,陶醉在當天的回憶中,也依然禱告著上帝保守著小雨。

<女孩日記2005.09.01>
<男孩日記2007.10.12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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